购房者一般都会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,可是很多开发商往往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,这时,购房者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呢?
首先,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,购房者可以给开发商一个宽限期,即再次约定一个交房日期,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。但此时的开发商已经违约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。其次,如果开发商在宽限期限过后,仍不能交房的,那么购房者可有权解除合同,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,并支付违约金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,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。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,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,因为,如果只是开发商略微迟延交付房屋,对购房者来说并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,购房者只是略微推迟入住时间而已,此时只需要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但是如果在宽限期过后,开发商仍不能交房,开发商已构成重大违约,购房者则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,并支付违约金。